2021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加大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1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34家省直单位87个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共130个计划。其中,19个职位23个计划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遴选。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1:2021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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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湖北省市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市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湖北省市级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5.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1985年9月以后出生)以下。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报名人员现为乡科级副职或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现为一级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1年9月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任职年限、报考年龄等其他涉及到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参加过2021年度各级公开遴选、公务员招录考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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