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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工作者考察介绍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考察知识

  1、录用考察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录用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2、录用考察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招录机关应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考察对象在考录期间的表现情况,可以作为考察的一项内容。

  3、对留学回国人员和境外人员,是如何进行考察的?

  对香港、澳门等境外报考人员,尽可能进行实地考察,了解详细情况,对留学回国人员和境外人员难以出国(境)进行考察的,可请外交、教育等部门协助了解相关情况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在录用考察中,遇有考察对象缺额时,招录机关是否可以递补考察对象?

  因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该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5、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有救济渠道吗?

  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应将考察结果告知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招录机关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6、实地考察结束后,还需履行哪些考察程序?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考察报告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考察报告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要求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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